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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困难救灾救济

    信息发布者:xinbachong
    2017-03-18 12:34:11    来源: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   转载

    办事依据:民政部关于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流程》、《春荒、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》


    申报条件: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受灾户,重点是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、特困户、五保户等


    申报材料:个人申请、村委会审查证明


    办事程序:个人提出申请→村委会审查→街道社事办审核→报县民政局审批


    承诺时限:90个工作日


    收费标准:免费


    消息来源:http://www.jcqzw.com/wh/xzq/wscct/jjjd/xbcc/bmfw_6309/201401/t20140117_154522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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